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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移交龙州校区教工宿舍区公有住房通知
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2013-04-28 浏览次数:

 

关于移交龙州校区教工宿舍区公有住房的

 

通知

 

龙州校区公房住户:

 我院已于2013年4月25日将龙州校区移交龙州县人民政府,移交范围包括出借龙州校区教工宿舍区的公有住房。其中:第1栋(14套)、第2栋(10套)、第3栋(13套)、第4栋(12套)、第5栋(14套)、第10栋(36间)、旧卫生所(16间)。请租住上述公有住房的住户于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搬离工作,房门钥匙交到保卫处,租金按实际租期结算,水电费按实际使用数结算。请各住户妥善保护房屋墙面、地面、天面及水电设施,若有恶意污损的,学院保留追偿权利。

 

联系人:孙副处长13597298099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广西民族师范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年4月28日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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